多哈宣言
序言
重申,如《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六条第3 款所宣布的,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
的社会单元;
注意到2004 年是联合国1994 年国际家庭年的十周年,多哈家庭问题国际会
议受到联合国大会2003 年12 月3 日第58/15 号决议的欢迎;
确认庆祝国际家庭年十周年的目的包括努力:(a) 加强国家机构制订、执行
和监测家庭领域政策的能力;(b) 推动作出努力,应对影响家庭状况和受家庭状
况影响的问题;(c) 在各级对家庭状况和需要进行分析审查和评估;(d) 增强各
级努力执行关于家庭的特定方案的有效性;(e) 改进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支
持家庭中的协作;
考虑到为多哈国际会议收集的学术、科学和社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共同说
明,家庭不仅是基本社会单元,而且也是可持续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基本推
动者;
确认需要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家庭所面临的挑战;
确认巩固家庭是综合应对社会问题的唯一机遇;
重申牢固稳定的家庭有助于维持和平文化和促进不同文明和族裔群体之间
的对话;
欢迎卡塔尔国卡塔尔埃米尔殿下王后、家庭事务最高委员会主席谢赫·穆
萨·本特·纳赛尔·马斯纳德殿下宣布设立国际家庭研究学院。
为此,我们重申国际社会对家庭的承诺,并吁请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级
民间社会成员采取行动维护家庭。
重申对家庭的承诺
我们重申国际社会承诺巩固家庭,特别是:
- 我们承诺在充分尊重世界多种文化、宗教、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的前提下,
确认并加强家庭的支持、教育和养育作用;
- 我们承认人之为人的固有尊严,注意到儿童由于身心不成熟,在出生前
后都需要特别保护和照顾。作为母婴应受到特别照顾和帮助。人人有权享有生命、
自由和人身安全;
- 我们重申,家庭是自然的基本社会单元,应受到社会和国家最广泛的保
护与帮助;
- 我们强调,只有将要成为夫妇者完全自由同意才能结婚,婚龄男女可以
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应受到承认,丈夫和妻子应为平等伙伴;
- 我们又强调,对于儿童从婴儿期到青春期的培养和保护,家庭负有主要
的责任。为了全面与和睦地发展他们的人格,儿童应在充满欢乐、慈爱和谅解的
家庭环境中成长。所有社会机构应尊重和支持父母为了在家庭环境下培养和照顾
儿童所作的努力。父母具有选择其子女应获得的教育种类的优先权利和确保其子
女的宗教和道德教育符合他们本身信仰的自由。
行动呼吁
考虑到上述承诺,我们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级民间社会成员:
文化、宗教和社会价值观
- 制定方案促进和鼓励不同国家、宗教、文化和文明之间就家庭生活问题
进行对话,包括制定措施维护和捍卫婚姻制度;
- 重申信仰、宗教信念和道德信念对于维持家庭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
性;
- 评价和重新评估有多少国际法和国际政策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
国际承诺中有关家庭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人类尊严
- 重申向人人提供优质教育的承诺,包括平等享有教育机会的承诺;
- 评价和重新评估政府的政策,以确保人类固有的尊严在所有生活阶段得
到承认和保护;
家庭
- 制订有关指标,用以评价各个方案对家庭稳定性的影响;
- 加强将使家庭能够摆脱贫穷循环的政策和方案;
- 评价并重新评估政府的人口政策,特别是生育率低于人口更替率的国家
的人口政策;
- 鼓励并支助家庭照料老年人和残疾人;
- 支助家庭应付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疟疾和结核病等其他流行病的祸害;
- 采取有效措施,在和平时期和战时向家庭提供支助;
婚姻
- 支持、保持并维护婚姻制度;
- 为加强婚姻的稳定性而采取有效措施,其中除其他外包括鼓励夫妻二人
在忠诚持久的婚姻关系中结成充分、平等的伙伴关系;
- 制订有效政策和做法,谴责婚姻和家庭中的虐待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建立公共机构,帮助面临危机的男子、妇女、儿童和家庭;
父母与子女
- 加强努力,促进妇女获得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教育机会,并评价
和评估为支助父母双方履行其重要作用而采取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政策;
- 让父母参与子女的教育,以此加强家庭的职能;;
- 重申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 重申并尊重父母以及适用情况下的法定监护人可以自由为他们的孩子
选择符合国家可能规定或核准的最低教育标准的非公立学校,并保证他们的孩子
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
我们请本次会议的东道国卡塔尔国特别在定于2004 年12 月6 日举行的国际
家庭年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将包括《多哈宣言》在内的本次会议议事情况告知
联合国大会。